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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異常

第96項  血液  代號P 前一項 後一項

服役體位判別

注意! 本表僅為規則性參考
判定應以實際體、複檢結果為主

  • 常備役
    (本項次無特別規定)
  • 替代役
    (本項次無特別規定)
  • 免役
    1. 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斑症曾診斷確定者。
    2. 免疫性血小板減少,其血小板檢驗值低於每微米十萬,持續三個月以上者。
    3. 免疫性血小板凝集功能病變者。
    4. 遺傳性血小板減少症。
  • 未定
    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治療未滿三個月者。
  • 備註
    須由小兒科或血液科專科醫師診斷並開具診斷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