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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癬

第16項  皮膚  代號P 前一項 後一項

圖說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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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體位判別

注意! 本表僅為規則性參考
判定應以實際體、複檢結果為主

  • 常備役
    尋常性乾癬病灶占體表面積未達六分之一者。
  • 替代役
    尋常性乾癬病灶占體表面積六分之一以上,未達三分之一者。
  • 免役
    1. 尋常性合併膿疱性乾癬病灶占體表面積六分之一以上者。
    2. 乾癬病灶占體表面積三分之一以上者。
    3. 掌蹠膿疱症(pustulosispalmarisetplantaris)經病理切片診斷確定。
  • 未定
    (本項次無特別規定)
  • 備註
    (本項次無特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