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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備役
純音聽力檢查閾值一耳在二十分貝以下,另耳逾二十分貝在七十分貝以下,或兩耳均逾二十分貝且優耳(較好耳)未達四十五分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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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
純音聽力檢查閾值一耳在二十分貝以下,另耳逾七十分貝,或兩耳均在四十五分貝以上且優耳(較好耳)在六十分貝以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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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役
純音聽力檢查:
- 兩耳閾值均逾六十分貝者。
- 一耳閾值逾二十分貝且另耳逾七十貝者。
- 一耳閾值九十分貝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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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
進行性耳疾治療未滿四個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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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純音聽力檢查閾值計算方式:計算五百、一千及二千週波之平均聽閾(五百加一千加二千週波)除以三,其他週波之閾值不納入計算。分貝為國際標準組織聽力單位(ISO)分貝(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