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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性疾病

第89項  新陳代謝  代號P 前一項 後一項

服役體位判別

注意! 本表僅為規則性參考
判定應以實際體、複檢結果為主

  • 常備役
    輕度營養缺乏無礙正常活動者。
  • 替代役
    週期性低血鉀症或腎因性低血鉀症無肌肉病變者(鉀離子低於三點五meq/L)。
  • 免役
    1. 週期性低血鉀症或腎因性低血鉀症併肌肉病變者(鉀離子低於三點五meq/L)。
    2. 重度營養缺乏經治療一年以上,仍未痊癒或併發畸形不堪服役者。
    3. 代謝性有機酸血症(Metabolicacidosis)曾經診斷確定者。
  • 未定
    重度營養缺乏治療未滿一年者。
  • 備註
    (本項次無特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