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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炎或肝硬化

第81項  腹部  代號P 前一項 後一項

服役體位判別

注意! 本表僅為規則性參考
判定應以實際體、複檢結果為主

  • 常備役
    (本項次無特別規定)
  • 替代役
    肝功能試驗,其ALT(SGPT)值逾正常值上限二倍,有六個月以上者。
  • 免役
    1. 肝功能試驗異常且經組織切片證實為慢性肝炎者。
    2. 肝硬化經組織切片證實者。
    3. 肝硬化經診斷確定合併有代償不良(黃疸、腹水、食道靜脈曲張、凝血功能病變等)者。
  • 未定
    肝功能試驗,其ALT(SGPT)值逾正常值上限二倍,經治療未滿六個月者。
  • 備註
    1. 肝功能試驗以徵兵檢查時之ALT(SGPT)值為準,若複檢時應重新測定之。但經肝組織切片證實為慢性肝炎者,得採診斷當時之ALT(SGPT)值,並附報告。
    2. 徵兵體(複)檢前已作肝組織切片之檢查結果得供體位判等之依據,但必要時仍得進行切片檢查。
    3. 脂性肝炎或慢性脂肪性肝炎達慢性肝炎標準者,係指其肝功能異常且需經切片證實有脂肪變性與肝小葉發炎病變。
    4. 肝臟纖維化經病理切片,確診屬Ishakmodifiedstage第一級至第四級者為慢性肝炎,第五級至第六級者為肝硬化(Ishakmodifiedstage為六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