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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十二指腸部分切除

第73項  腹部  代號P 前一項 後一項

服役體位判別

注意! 本表僅為規則性參考
判定應以實際體、複檢結果為主

  • 常備役
    (本項次無特別規定)
  • 替代役
    胃或十二指腸穿孔經單純縫合者。
  • 免役
    1. 胃或十二指腸部分切除者。
    2. 因病態性肥胖接受胃或十二指腸手術治療者。
    3. 高位迷走神經切斷術或幽門整形手術者。
  • 未定
    (本項次無特別規定)
  • 備註
    1. 部分切除須含胃壁或十二指腸壁全層組織,附病理報告證實者。
    2. 佐證資料可引用原手術醫院診斷證明書及病歷記錄。
    3. 幽門整形手術不包含幽門肌切開術(pyloromyot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