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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膿瘍、肺囊腫、氣胸、水胸、血胸、膿胸、乳糜胸、橫膈膜疾病、肺纖維化

第51項  胸部  代號P 前一項 後一項

服役體位判別

注意! 本表僅為規則性參考
判定應以實際體、複檢結果為主

  • 常備役
    1. 肺膿瘍、肺囊腫、外傷性氣胸、水胸、血胸、膿胸、乳糜胸或橫膈膜疾病經治療六個月以上,未達輕度肺功能障礙者。
    2. 自發性氣胸最近一年未發作,或經治療一年以上,未達輕度肺功能障礙者。
  • 替代役
    (本項次無特別規定)
  • 免役
    1. 肺膿瘍、肺囊腫、外傷性氣胸、水胸、血胸、膿胸、乳糜胸或橫膈膜疾病經治療六個月以上,有輕度以上肺功能障礙者。
    2. 自發性氣胸曾兩側皆發作,或三年內同側發作二次以上者。
    3. 自發性氣胸曾接受肺組織切除手術,有病理報告可資證明者。
    4. 自發性氣胸經治療一年以上,有輕度以上肺功能障礙者。
    5. 肺纖維化且有輕度以上肺功能障礙者。
    6. 前五款以外之疾病,有輕度以上肺功能障礙者。
  • 未定
    1. 肺膿瘍、肺囊腫、外傷性氣胸、水胸、血胸、膿胸、乳糜胸或橫膈膜疾病治療未滿六個月者。
    2. 自發性氣胸治療未滿一年者。
  • 備註
    1. 自發性氣胸發作之認定,須檢附發作時施以胸管插管治療,或經電腦斷層掃描檢查有不正常肺泡存在之診斷證明書及病歷可資證明。
    2. 接受肺組織切除手術者,須附手術紀錄及病理報告。
    3. 免役體位第六款,須由專科醫師診斷並開具診斷證明書,詳實註記病史,並附病歷佐證。
    4. 肺功能依本標準表附表三「役男肺功能檢查判讀標準」辦理。

延伸資訊


附表三:肺功能檢查作業

  • 一、申請單開立及身分確認

    • 醫師依病情開立申請單,勾選檢查之項目。
    • 經醫政人員(醫院受理兵役檢查單位)核對受檢者身分(貼照片及用印)。
  • 二、肺功能檢查

    • 受檢者持申請單至肺功能室報到,由執行檢查之技術人員再次核對身分。
    • 技術員測量受檢者之身高、體重及詢問年齡和抽煙史,以取得基本資料預測值。
    • 受檢者接受技術員指導正確檢查方式及注意事項。
    • 技術員於結束檢查時註明受檢者接受檢查時之用力配合度。
    • 支氣管喘息受檢者於肺功能檢查後,如有需要時始施行支氣管激發試驗。
    • 支氣管喘息受檢者須施行支氣管激發試驗時填寫同意書。
  • 三、判讀

    測試結果應符合下列條件:

    可接受性之檢測(Acceptability)

    • 沒有人為因素如
      • 第一秒吐氣內無咳嗽或喉頭關閉現象。
      • 早期停止吐氣。
      • 多次用力不一致。
      • 漏氣。
      • 阻塞口含器。
    • 有一良好的開始吐氣點。
    • 有一良好的吐氣過程。

    可重覆性之檢測(Reproducibility)

    • 至少三次可接受的檢查做為評估。
      • 二個最大值之FVC相差在0.2L以內。
      • 二個最大值之FEV1相差在0.2L以內。
  • 四、檢查結果

    如果符合第三項之所述,檢查即完成。若不符合第三項所述,需持續檢查直到符合條件才完成檢查。測試至多八次或受檢者無法完成檢查即可結束測試,儲存至少三次最佳之結果做為判讀。

役男肺功能檢查判讀標準

◎阻塞型通氣功能障礙

FEV1/FVC小於75%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 □輕度:60%小於等於﹙≦﹚FEV1小於﹙<﹚80% of prediction
  • □中度:40%小於等於﹙≦﹚FEV1小於﹙<﹚60% of prediction
  • □重度:         FEV1小於﹙<﹚40% of prediction

◎限制型通氣功能障礙

  • □輕度:65%小於等於﹙≦﹚TLC小於﹙<﹚80% of prediction
  • □中度:50%小於等於﹙≦﹚TLC小於﹙<﹚65% of prediction
  • □重度:         TLC小於﹙<﹚50% of predi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