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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瑞氏症

第191項  精神系統  代號S 前一項 後一項

服役體位判別

注意! 本表僅為規則性參考
判定應以實際體、複檢結果為主

  • 常備役
    (本項次無特別規定)
  • 替代役
    (本項次無特別規定)
  • 免役
    妥瑞氏症經每月規則連續治療六個月以上,仍持續呈現明顯症狀,造成日常生活功能、社會功能或職業功能減損者。
  • 未定
    妥瑞氏症經治療未滿六個月者。
  • 備註
    須由精神科或神經內科專科醫師診斷,並提供六個月以上完整病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