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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水腫

第105項  泌尿生殖器  代號P 前一項 後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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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體位判別

注意! 本表僅為規則性參考
判定應以實際體、複檢結果為主

  • 常備役
    (本項次無特別規定)
  • 替代役
    一側腎水腫有輕度腎功能障礙。
  • 免役
    1. 兩側腎水腫,均有輕度以上腎功能障礙者。
    2. 一側腎水腫有中度以上腎功能障礙。
    3. 慢性腎功能障礙,肌酸酐大於每一百毫升二毫克且肌酸酐清除率小於每分鐘五十毫升者。
  • 未定
    腎水腫治療未滿三個月者。
  • 備註
    1. 腎功能障礙檢測方式以核子醫學腎臟掃瞄ERPF(MAG3)或GFR(DTPA)為準,並符合下列標準:
      1. 輕度:患側ERPF為每分鐘九十至一百二十毫升(ml/min)或GFR為每分鐘三十八至五十毫升(ml/min)。
      2. 中度:患側ERPF為每分鐘六十至八十九毫升(ml/min)或GFR為每分鐘二十五至三十七毫升(ml/min)。
      3. 重度:患側ERPF小於每分鐘五十九毫升(ml/min)或GFR小於每分鐘二十四毫升(ml/min)。
    2. 前款檢查得採認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六個月內之報告。